2007年5月21日星期一

有怎样的信徒,就有怎样的宗教

“有怎样的人民,就有怎样的政府。”
这是十多年前,高声庆贺自已幸亏不是新加坡人的龙应台,把我国上上下下一网打尽的豪语。今日旧话重提,当然不是想趁现在台湾政坛五颜六色,陈水扁窘态必露之时,回敬一句:“有怎样的人民,就有怎样的总统。”我只是想套用龙女士的这句名言,讨论一下“有怎样的信徒,就有怎样的宗教”的看法。
凡宗教乃至於各种意识形态,都有其诠释空间。而个人对其信仰最深沈、最本质性的诠释,是决定于他的人格结构的。 不同的人对同一宗教或意识形态的诠释,可以有很大的差异。 而宗教不同的人,如果人格结构相似,却可能有相同的宗教精神态度。
邻居的老祖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:她终於“领洗”了!邻居一家十分欣慰,多年的耐心劝说,每星期不惮其烦、连哄带骗的拉她去听道理,终於奏效。不料,祖母“重生”后的第一个星期天,竟兴高采烈的宣布,她中彩票了!中奖的“真字”是她向上帝祈求得来的。我怀疑,她信了大半辈子的“大伯公”,在她心目中,只是改了个名字罢了。
独裁的上帝或人文的上帝
心理分析学家弗洛姆(Erich Fromm)说:“在不同的宗教中,会有相同的宗教态度,而在同一的宗教里,却会有不同的宗教态度。譬如说,释迦、以赛亚、基督、苏格拉底或斯宾诺沙的教训中有相同的宗教态度,因为他们所表现的最深层的精神,同样是人对爱、真理、与公义的追求。而基督教的喀尔文体系却与独裁政治体系有许多相似之处,他们强调的精神是,一味顺从、缺乏爱,和不尊重个人。”(心理分析与宗教 弗洛姆)弗洛姆认为,一个人格不成熟的信徒,由于心灵空虚,对自已毫无信心、自觉无能无助,所以需要义无反顾的屈服於某种有力的权威,以取得人生的意义与目的,以逃避自己的傍徨无助。他们与上帝的关系就像一些极权领袖(希特勒)与其子民的关系。他对上帝崇拜、顺从、敬畏的理由,不在神的德性、爱或公义,而是因为上帝有控制力,有无限的力量。他以完全顺从作为交换,取得安全感与力量。
一个充满爱心、人格成熟的信徒。他会以耶苏为典范,发展慈爱,以达到“爱邻如己”的境界,体验物物之休戚相关。他认清现实,一方面觉醒到自己的极限,另一方面觉醒自己的潜力。他知道宗教的目标是要发挥上帝给人的力量,而不是强调人的无助与无能。人的美德,是实现上帝给人的理性智慧所发展出来理想,而不是盲目的顺从。他的信仰是建立在思想与感情的体验上,不在咐和那些有声威的倡议者。同一宗教,体验全异。(出于人身安全的考虑,笔者在这里只援引基督教的例子,因为就算不小心说了什么冒犯的话,被追杀的可能性比较小。请谅解。)
你信的是哪一个层次的神?
“整合心理学”相信,人格的发展过程是有阶段性的。基本上,是人对自我中心的克服。这就好像分子克服原子的自我中心,细胞克服分子的自我中心,生物体克服细胞的自我中心。一步一步,追求更深广的整体。人格发展,简单的可分为三个阶段:“自我中心”、“族群中心”与“世界中心”。信徒对宗教的体验的内涵,端视其人格发展处於那一个层次。所以,整合心理学家对信徒的提问是:“你信的是哪一个层次的神?” (肯恩。威尔伯 Ken Wilber)
一,“自我中心”
在初期,婴儿是与物质合一的;他分不出姆指与毛毯的不同。慢慢的,他开始认识到,咬姆指会痛,咬毛毯不会痛。换言之,他开始从“物质中心”转换到“生物中心”:“物质我”和物质世界已经分化。但“情感我”和情感世界还没有分化:自已感觉到什么,就认为世界也感觉到什么。整个世界和他一齐笑一齐哭。
这种自恋倾向随著“概念我”的显现,进一步松动或消失。这时的我是一种概念的自我,但这个自我依然无法扮演他人的角色,几乎全神贯注于自身,而不太能了解体会他人的感受。一个人人格的发展如果滞留在这个层次,那他的世界观也只能停留在一种“魔幻”的阶段。对宗教的真实体验,也只能是极度自我中心的“万物有灵论”:比如打雷是因为老天爷生我的气;家人生病是因为我忘记去拜神烧香;酷热的天气突然转凉是因为我刚刚施舍了乞丐;暴雨成灾是因为我们的行为不当。
二,“族群中心”
随着扮演他人角色的能力开始显现时,这种自我中心观点便会彻底转换,成为以社会族群为中心。这个阶段的关键之处,并不在於我如何调适自己的冲动,而是我如何调适自己的角色,适应团体、同侪,乃至於更广阔的国家、人民。这是从“自我中心”倾向发展出来的重大转化。
不过要注意的是,照顾或关怀他人的心虽然已经扩及团体,但却仅止於此!如果你是我们这个团体的一份子,属於我们这个部落、神话、意识形态,你就和我们一样“得救”。如果你属於另一种文化、团体、神话,信仰另一种神,你就该遭到天谴。其教义里或有“不可杀人”的条规,但那只限於自己人,异教徒是可以杀的。
三,“世界中心”“族群中心”
再进一步,就是“世界中心”。宇宙不再以我们这个团体、我们这个民族、我们这个意识形态、我们这个宗教为中心。神爱世人,一视同仁。各种宗教里,都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信徒。回教苏菲派诗人卢米(Rumi),其诗作中所显露的与万物一体的意境,仿佛是出自禅师之口。
残废的人格
以上谈到的各种人格阶段,或高或低,都还算正常,基本指向生命。最可怕的一种人格,是指向死亡与破坏,一种退化性人格。一般人都喜欢看到欢乐,他们却憎恨欢乐,还刻意制造痛苦,兼具虐待与被虐待的倾向。那些把小猫小狗凌虐致死以取乐的无良之徒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许多暴力行为的动机,归根究底,必竟是指向生命,服务生命的:譬如自卫性的暴力。就算暴怒、情绪失控,或报复行为,都有理可寻。而这类人格残废的人,却纯粹为了破坏而破坏,为了屠杀而屠杀。吊诡的是,他们最终、最深沉的追求是自己的灭亡。
身为德国犹太人的弗洛姆,经历了纳粹屠杀数百万犹太人的浩劫之后,潜心研究这看似不可理喻的行为动机。后来写成了“人类破坏性的解析”(The Anatomy of Human Destructiveness),建构了人类核心邪恶的理论。他分析了历史上几个著名人物如希特勒、史达林的虐待与恋尸倾向,深刻的描绘了他们追求死亡与破坏的残废人格的本质。
具有这种人格的信徒,今日在报章上、电视的屏幕上,天天制造新闻。他们高喊死亡万岁的口号,费尽心机搞破坏,借着宗教的名义滥杀无辜,还以烈士自居,妄想在天堂订位。罪在宗教吗?
笔者撰写这篇文稿的目的,仅希望提供一个观点,以理解今日的一些宗教现象。这里要申明的是:笔者不是无神论者,不否定超自然力量对人世干预的可能性。同时,宗教教义与其信徒人格的辩证关系, 也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之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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