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淑敏博客事件,到今日已有公论,可说是麈埃落定。
不过,这场热烈喧闹的公众议论里,笔者觉得,其中有一个相关概念 - “公众领域”,还没被充份认识。
报章上常有投函,不满一些年轻恋人在公众场合作即兴表演:在地铁车厢里、自动扶梯上,拥抱接吻、摸身摸世,旁若无人,有碍观瞻。爱情当然无罪,不过这类活动,在私人空间进行似乎比较恰当。
笔者认为,黄淑敏的一个不当之处,就是在公众的场合使用私人语言。她那种无厘头极尽侮辱能事的戏谑口吻,笔者非常熟悉。大学时代,死党每次见到我时,总用类似语言打招呼:“你这个五尺不到的侏儒,请在我这个正常人前面消失!”(笔者的正确高度是五尺一寸半!)“你这个三寸不够的武大郎,还不回家看住你的藩金莲。”如此这般来往几介回合之后,比较正常的交流才会开始。
这类辛辣放肆、戏谑多于恶意的语言,似乎还流行于学生的次文化。
黄淑敏道歉时说:“我真的没想到,我的博客会有这么多读者!”看来,她没有意识到她正面对着群众发言。所以肆意嘻笑怒骂,不太讲究礼貌。
根据调查报告,网上几百万个博客,九十多巴仙以上只有一个读者 - 那就是作者自己。很多人的博客都只是友辈之间聊天吹牛的小天地。十八岁的黄小姐,因为对博客公众领域的属性认识不清,掀起轩然大波,伤害了别人和自已,诚属不幸。分辨实体的私人与公共空间,还算容易。思想文化的公众领域,则常常令人迷误。当年有一位作家,在报章上发表了-阕不合规格的宋词。经人指出后,另一作家替他辩护,说这就像个人在冲凉房唱歌,就算荒腔走调,也无伤大雅。这位作家年纪不轻,还会把报章这历史悠久的,正式堂皇的文化公众领域,误认为私人浴室,遑论博客这方兴未艾的虚拟空间。
经过事件以后,希望国人对自己在公众领域里的言行,更具责任感。
公众领域里有不同的范畴。在娱乐的范畴里,周星驰那种无厘头的表演,令人激赏。而黄淑敏用无厘头的语言批评Derek Wee,虽然批评的内容不无道理,却令人反感,觉得她态度恶劣,不尊重别人。可见谈论的内容决定了其范畴的性质,讨论严肃的话题时,应采用相对严肃的态度。而国家政治应该属于严肃的议题吧!
那些自认为有权利公然戏谑政治领袖的国人,或且应该想想这个问题。
联合早报 交流 2/12/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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