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7月24日星期二

无须把‘主义’妖魔化

《联合早报》言论版(7月21日)刊载了刘学敏的文章《我们需要应变能力,不是主义》,作者认为“主义”是一种意识形态,接着断言“历史上各种意识形态的建立和推行几乎都设有产生过正面的作用。”
他并认为,《早报》白士德提出建构新加坡主义,“不但没有必要,而且也是危险的”。因为“如果我们把(新加坡)以前的成功都认定是主义所赐,就会受其束缚,造成僵化的思维,从而产生失败的危险。”
他认定“新加坡的成功之道,正好就是没有‘主义’。正因为没有被任何意识形态所束缚,我们才能放开手脚,不断的适应,不断的改变。”所以他的见解是,新加坡“需要的是适应能力,不是主义”。
我认为,所谓“主义”是指一套有系统的看法。刘学敏个人对指导国家社会发展的那套看法,经系统化后或也可以称为“应变主义”。
如果刘的“应变主义”强调的是不受意识形态的束缚,不断的改变,不断的适应,实行起来不会导致僵化思维,那么,这种主义并不可怕。由此可见,不是如刘君所言那样,凡“主义”就会造成僵化。
许多价值观都应恪守
主义是一个无辜的中性名词,似乎没有将之妖魔化的必要。
譬如说甘地的非暴力主义,主张不杀生的素食主义,反对奴隶制度的平权主义,务实理智的科学主义等,都是历史上产生过正面作用的意识形态。
成功的国家确实必须随着国际环境而应变,但这并不是说在构想应变策略时,完全没有核心价值的指导。譬如说我国公民信约中的公正平等的原则是不可偏离的。而任人唯贤的“功绩主义”,也是我国社会的基石之一。
在国际上,我国在保卫国家的权利的同时亦负起国际责任,并处处发扬人道精神。相信这是中国副总理吴仪形容新加坡精神是“勇敢并具同情心”的原因。
同时,新加坡在国际上诚实守约,不像某些国家政坛出现那样肆无忌惮的出尔反尔。这些核心价值的坚持,为新加坡带来“诚信”的国际佳誉,成为我国一无形的强大资产。
新加坡的成就,不能不归功于领袖们对这些核心价值的坚持。
这些我们看起来是理所当然的价值原则与制度,并不普遍存在世界每一个国家中。这一切都可以看成是我国的独特之处。有意识的总结这些有效的价值、制度,政策以及做法,这件工作就算我们不去做,抢着做的国际学者大有人在。
新加坡真的只需要适应能力,不讲主义吗?
·作者是本地自由撰稿人

联合早报 言论 2007年7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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