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

提供快乐是谁的职责?

        民众的快乐与幸福,是全民对话关键的议题之一。

  上个月,《海峡时报》评论员朱艾达(Zuraidah Ibrahim)发表了一篇题为“提供快乐是谁的职责?”(Whose job is it to provide happiness?)的评论,相当全面地讨论了这个问题。原以为在华社圈子里,会引起一些回响,不过直到今天,不论在华文报章或网络上,似乎都还没有看到这方面的讨论。现在在这里开个头,谈谈个人的看法,希望抛砖引玉,引出有识者的论见。

  国民幸福的责任所在,是各种政治意识形态不可回避的、必须宣示的一个预设立场。

  当代思想家肯·威尔伯(Ken Welber)认为,所谓左派与右派的分野就在这里。他说,谈到造成人民生活困苦的原因时,左派总爱归咎于外在客观因素,而右派则倾向于归咎内在主观因素。如果一个人贫困潦倒,左派会把矛头指向社会,认定他是被制度所剥削,受到不公平的待遇;右派则大多会认为,这个人不够努力、没有志气、咎由自取。于是,左派会建议社会干预,如重新分配社会财富、改革制度,使之更为公平、追求人人平等;右派则会主张重整道德价值、加强个人的责任感、鼓励良好的工作态度、奖励成就、确保合理回报等等。

  如果按照威尔伯的区分法,释迦牟尼肯定是个右派。他说因果论,认为个人今世的境遇,都是往世业果报应。就算受到恶人的欺凌谤谗,也是个人的业报。要脱离痛苦追求快乐,全凭自己努力,做好事种善因,修心成佛。

  其实,东西方许多哲人,都认为追求快乐主要靠自己。例如,亚里士多德相信,幸福来自美德的践行。孔孟也同样认为,快乐主要是个人修养的结果,主张反求诸己。有修养的人,就算在恶劣的环境中,也能自得其乐。最好的例子是那位“一箪食,一瓢饮,在陋巷,人不堪其忧”,也不改其乐的颜回。现代许多关心人类心灵的思想家,也认为要有美满的人生,就必须善于生活。而生活这门艺术,就和文艺绘画音乐舞蹈一样,必须付出一定心力,去学习与探索,才能完善掌握。

  谈到政府与民众快乐的关系时,往往令人想起美国的独立宣言。美国“国父”之一托马斯·杰斐逊在《独立宣言》的前言中宣称:“生存权、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,是每个人不可让渡的天赋权利”。不过要注意的是,杰斐逊也没有让政府负起“提供”民众快乐的责任的意思,重点是每个人都有“追求”幸福的权利,而政府不可阻扰人民对幸福的追求。至于幸福是什么,则没有共同的定义。所以,在美国,个人自由的空间很大,各种千奇百怪的行为,只要不触犯法律或损害他人的权利,都能以追求幸福的名义,得以公开进行。

  快乐或幸福的主观性质,是很多自由主义者,反对政府涉入这个私人范畴的原因。他们认为,如何定义“快乐”或“幸福”,是每个人的权利,不容当权者侵犯。既然对快乐的定义没有共识,当然谈不上由政府“提供”了。所以,有些自由主义者主张,政府的责任主要在建立一个让民众可以安居乐业的环境,确保经济的繁荣,机会平等。至于人民要追求怎样的幸福,那是他们自己的事。

  有些人却指出,近年来由于“快乐科学”研究的发展,快乐的定义与测量也越来越科学客观。似乎指向一个能够达到共识的方向。不过,持久深沉的幸福感,毕竟是与个人价值切切相关的。而个人价值这个领域,则是自由主义者眼中不容侵犯的空间。例如,近年来,科学家已经能够通过脑波的测量,得知一个人快乐的程度。最近威斯康星大学的神经研究人员宣称,他们找到了自有科学测量以来,世界上最快乐的人——一个法国分子生物学家李卡德(Matthieu Ricard)。研究人员发现,他具有惊人的幸福感和积极情绪倾向。他获得高度幸福感的秘诀是禅修。

禅修可以促进幸福感

  根据十多年研究众多禅修者的结果,研究人员已经相当肯定,禅修可以重塑人脑。通过禅修训练,确实可以增进人的幸福感。可是,虽然有科学证据,试问有哪几个世俗民主政府,为了增进国民幸福感,敢在学校里开办禅修课程,或在公众领域公然提倡禅修?

  可见,如果要讲民主自由,当权者越俎代庖为个人的幸福/快乐来个官方的定义,是不易为现代民众所接受的。如此看来,既然连快乐幸福是什么都莫衷一是,更不用说应由谁“提供”了。这样说,难道政府的职责,只能够如右派自由主义者的看法那样,仅专注于维护大环境自由公正的秩序吗?

  稍有社会常识的人都知道,政府的种种政策措施,种种环境设计,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民生。从这个角度看,政府对国民幸福的责任,是无可推托的。问题在于,国民幸福是一个多面向复杂的概念,有其具体与抽象的层次。看似明显,却不易定义。传统上很多国家都把国内生产总值(GDP),当成衡量国民幸福。不过,近年来,国民财富成就的局限越来越明显。人们发觉,较有钱的国家,其国民不一定相对更幸福。所以,把GDP主义搬下神坛,建立幸福指数的呼声,此起彼伏。

  于是,阿玛蒂亚·森等人提出人类发展指数,不仅考虑到人均GDP,也考虑到教育指标以及健康指标,幸福信息的涵盖面更广。这些指数的特点是易于量化与测量,包括了:出生时预期寿命、成人识字率、综合入学率以及人均收入。

  自此,学界对幸福指标的分析,越来越细腻。除了教育与健康外,还包括了环境、管理、时间、文化多样性和包容性等等。这些指数,简单的可以分为两类:即客观指数与主观指数。客观指数(如上述的人类发展指数),一般比较具体,易于观察与量化。主观指数则比较抽象含糊,主要依靠被调查者主观报告内在的感受。这方面的数据,容易受到文化差异与个人价值与认识的干扰,准确性与普遍性往往受到质疑。

  相信由于这些原因,美国政界虽也认识到,把GDP当做衡量国家总体福利唯一尺度是不够的,不过他们并没有采用不丹王国的“国民幸福指数”,而是计划用一个名为“美国状况”综合性的指标系统,来取代GDP系统,以评价“美国的进步”。这个系统非常多元,最终将记录大约300项指标,涵盖犯罪率、能源、基础设施、住房、医疗、教育、环境、文化多样性与包容性等领域。这些指标大都属于比较易于观察与量化客观指标。

  我在这里兜了一个圈子谈客观指数与主观指数的问题,主要是想指出,一般上,上面说的客观指数,正好是那些政府有直接影响力的项目,这也正是政府的职责所在。至于,在把这一切都搞好之后,最终会不会转化为民众个人主观的幸福感,在很大的程度上,就要看个人的修为与选择了。

  物质的充裕,在超过了某个程度之后,对个人幸福感,往往就会出现递减效应。最佳的例子,是那些生在豪门,身在福中不知福,一天到晚喊闷,精神无所寄托的纨绔子弟。一些比较有灵性的,如古代的释迦牟尼者,甚至会选择从这养尊处优的环境出走,勇敢地探索人生的真义。

        近来听到许多人申诉社会竞争剧烈,从而影响个人幸福感。其实,他们不是完全没有选择的。如果不愿为五斗米折腰,尽可采菊东篱下,选择较简朴的生活方式。归根结底,是个人“怕不怕输”和“放不放得下”的问题。总不能要求地球放慢运转,来迁就个人。

联合早报 言论版 2012年12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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