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0日星期三

札记- Albert Murray 对艺术的定义

    他的定义,有两个层面:
  1.     艺术是把人类体验的原料加工成审美陈述的一种手段。Art as such is a means by which the raw materials of human experience are processed into aesthetic statement
  2.     艺术作品是仪式的一个优雅的延伸,阐述和重演。而仪式是对人(在特定时间,地点和环境)的基本的生存技术的重演.Works of art are the product of an elegant extension, elaboration and refinement of rituals that reenact the basic (and thus definitive) survival technology of people in a given time, place and circumstance
先谈1艺术是人类体验的原料加工成审美陈述的一种手段。
l         审美陈述就是经过风格化处理的陈述。
l         这不可与为艺术而艺术混为一谈。艺术主要目的不是追求美,而是把人类体验加工成审美陈述,所以最重要的是意识的素质(the quality of human consciousness

2,”艺术作品是仪式的一个优雅的延伸,阐述和重演。而仪式是对人(在特定时间,地点和环境)的基本的生存技术的重演.
l         首先,所谓人的基本生存技术,就是意识。人的意识随着历史而进化,结构与功能趋扩展并复杂化。促进了认知能力,自我观念,以及世界观的提升,知识的累积与生产技术的进步。
l         要了解这一层定义,就必须对先民仪式有所了解。仪式是先民的“存在”工具。它不仅提供了应对经验的基本态度的象征标志,还制约、支配人们的行为,以符合其族群当时的生活方式。
l         仪式的另一功能是让人们以感性的方式去面对人类基本的存在实况/问题。同时也为人生成长的各个阶段作准备。
l         而最早的艺术作品是原始仪式的一个优雅的延伸,详细阐述和玩乐式的重演。
   仪式原是各种社群文化对人类种种最基本生存/精神问题,高度集中的一种回应。在现代,其功能已逐渐被艺术所取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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