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7月3日星期五

印度高等法院裁定同性恋不属于犯罪行为

昨天,《印度斯坦时报》网站这样评价印度同性恋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决——新德里高等法院当天裁定,废除在印度实行了149年的反同性恋法,赋予成年人自愿同性恋行为合法性。more:
http://www.news365.com.cn/xwzx/gj/200907/t20090703_2378576.htm


朋友,你返去印度食蕉啦!

14 条评论:

  1. 唔三唔四,鬼五马六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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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乱七八糟。


    ps: 吴老大,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都有了,现在轮到你 liao~~~ 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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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什么好玩!请读我 13 六月 2007 的帖子 “一代帥哥哥”,吓死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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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Alamak,我是说酱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、八接字好玩,不是说一穴二用好玩。

    “一代帥哥哥”里,我看到你写“儿童绝对不宜阅读”,不懂要不要往下读咧。。。 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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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报告,“一代帥哥哥” 已读完liao.

    问候小菊花,哈哈哈哈哈~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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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不要无礼!

    况且花儿早已谢了。

    你知不知道,你知不知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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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哟!谢liao?
    那就要葬花了耶~~
    哈哈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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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不要想到那边去啦。。。ok?

    你出张学友的“我等到花儿也谢了”,我就出费玉清的“葬花”啰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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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没事,我早就可有可无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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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又被哪本书俘虏出不来了?
    该不会被老虎吃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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